儘管人們希望不犯錯誤或者少犯錯誤,而人非聖賢,即便在司法領域錯誤亦在所難免,永恆正義的理想與現實之間始終存在著辯證矛盾。法學家、執法者和司法者所能做的,便是在法治進步的浪潮中推動正義無限地接近永恆
  □化國宇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斷言,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為禍尤甚,犯罪觸犯了法律,僅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污染了水源。不公正審判造成的冤案,將會給向司法主張正義的民眾的法感情以致命的打擊,必須最大程度地避免。然而,從古代竇娥冤獄到當代佘祥林、趙作海案上演“亡者歸來”的驚天逆轉,冤案從未淡出過司法的歷史。因此,深刻剖析冤案形成的機理就成為擺在法學家和司法機關眼前的難題。
  冤案是如何鑄成的呢?一部分原因是司法腐敗。司法人員腐化墮落、徇私枉法、權錢交易是司法腐敗的根源。而另一部分原因則可歸結為司法錯誤。簡言之,司法錯誤就是法律的解釋、實施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錯誤。就廣義上的司法錯誤而言,司法腐敗也可被包容在內,人為故意製造的錯判也是司法錯誤。司法錯誤的形成機理都既有司法人員的主觀因素即人性的弱點,也有司法程序缺漏的客觀因素。
  尋求程序層面避免冤案更可行
  從人性弱點入手是杜絕鑄成冤案的一種思路。法學界關於人性弱點在司法錯誤中的發生機制研究已為數不少,但是人性並不是採取一定措施就能得到改良的。然而,自古希腊起人類就開始踏上了尋找沒有人性弱點的“哲學王”的旅程,哲學王應當是在智慧和道德上全知全能的人。不僅倡導“哲學王之治”的柏拉圖本人在晚年寫作《法律篇》轉而探求法治,縱觀世界法律發展史也從未出現哲學王。究其原因在於人性弱點是一定歷史條件的產物,其存在是客觀的不以意志為轉移的,因此,要在司法過程中完全排除人性弱點這一因素是很難做到的。司法人員的素養也是一個逐步提高的過程,需要經過一定的歷史階段,不可能一蹴而就。即便未來最終形成了極高素質的司法職業共同體,也不可能從根本上完全杜絕人性弱點。因而,在當前階段,應當在承認人性弱點存在的前提下,尋求程序上避免冤案的可能性。即對待司法錯誤問題的產生更多地從客觀的司法程序層面尋找突破口。
  美國著名法學家、綜合法學代表人物博登海默曾言:“法律是一個帶有許多大廳、房間、凹角、拐角的大廈。”應當說,基於維護司法權威和尊重保障人權的立場,對造成司法錯誤的程序性問題進行研究是法律大廈里不可或缺的一個房間。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何家弘教授主編的《遲到的正義——影響中國司法的十大冤案》一書則為這個房間打開了一扇明亮的天窗。何家弘教授同時一直關註和研究司法錯誤和冤案問題,自2005年底就為此成立了課題組,通過論壇、座談、研討會和問卷等多種形式,對我國如何構建錯案預防體系和救濟機制進行了深入探討。他認為,司法錯誤或者說冤案的形成不能簡單歸結為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個人的問題,而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問題。制度存在漏洞和弊端,錯判才一次又一次被覆制。
  何家弘教授畢業於美國西北大學並獲得博士學位,知名法學教授,是證據調查學領域首屈一指的專家,與此同時,他還是國際犯罪文學作家協會會員,一位不折不扣的偵探小說家。他的偵探小說被翻譯為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和英文,還曾登上法國暢銷書的排行榜。他的這一“顯赫”背景在《遲到的正義》一書中淋漓盡致地得以體現。本書讀起來既像是一部法學專著,又像一部冤案故事集,其中選取了具有典型意義的滕興善案、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趙作海案等十大冤案,對每個案件始末都進行了故事性敘述,而在故事中又隨處都有司法理念的身影逡巡其中。本書通過一個個真實的案例,深入淺出地分析了刑事司法程序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因此,這本書並非曲高和寡的陽春白雪,而是同時面向學者和大眾讀者的一本佳作。閱讀這本書仿佛看到司法的原則、理念像一條小河,穿過山岡,越過淺灘,潺潺流向大海,無疑讓人受益匪淺。
  “遲到的正義便不是正義”
  何家弘教授在書中總結了造成冤案的十大刑事司法誤區,包括由供到證的偵查模式、違背規律的限期破案、先入為主的片面取證、科學證據的不當解讀、屢禁不止的刑訊逼供、放棄原則的遵從民意、徒有虛名的相互制約、形同虛設的法庭審判、騎虎難下的超期羈押和證據不足的疑罪從輕。這一總結將有助於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檢視司法程序,避免再次步入誤區。
  在筆者寫作此文時,正逢“呼格吉勒圖冤案”18年後得以再審的消息傳來。若這一死刑案件的再審結果推翻原來的判決,就與湖南滕興善“殺人碎屍”案中被告人滕興善被錯誤執行死刑如出一轍。將再一次印證美國大法官休尼特的那句名言:“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會遲到。”然而死刑冤案同時也詮釋了另一句法諺:“遲到的正義便不是正義”。人的生命有且只有一次,正義的翩然來遲已然無法彌補逝去的生命,亡者不會歸來。
  由於死刑案件中的司法錯誤具有不可扭轉的特征,這將死刑冤案與其他冤案截然區分開來。一方面法院無法保證執行的每一個死刑案件都是絕對正確的,而另一方面對於死刑廢除問題在國內仍存有很大爭議。因此何家弘教授在本書中也主張在短期內廢除死刑無法獲得民眾普遍支持的前提下,應“嚴格限制死刑的適用,少用和慎用死刑,這應當是中國死刑制度順應國際人道主義潮流的基本趨勢”。筆者就此聯想到西方除了手持寶劍和天平的正義女神形象外,還有一種手持典籍,一具骷髏頭骨置於典籍之上的形象,典籍載法,而骷髏則意味著人的生命的脆弱性。珍視人的生命權利應是當代法的基本精神。
  以上種種議論,歸結起來無非是,儘管人們希望不犯錯誤或者少犯錯誤,而人非聖賢,即便在司法領域錯誤亦在所難免,永恆正義的理想與現實之間始終存在著辯證矛盾。法學家、執法者和司法者所能做的,便是在法治進步的浪潮中推動正義無限地接近永恆。這也是何家弘教授寫作本書的意旨所在。
  (原標題:冤案是怎樣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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